在郑州市的法律领域中,有这样一位专注于无罪辩护不起诉的律师——石闯,他以独特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奋勇而战。
石闯是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律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27号19层1905号。他毕业于警校,本科学历,拥有15年的执业经验,并且只专注于刑事案件。他曾有多年公安刑事侦查工作经历,之后毅然辞职转型成为刑事专业律师。这段经历让他不仅熟悉刑事司法流程,更对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的内部操作规范及流程了如指掌。
石闯律师独创了侦查式辩护办案思路,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会全程主动调取、固定当事人无罪、罪轻的关键证据。他熟练运用程序与实体法律规则,能够提前化解刑事风险。很多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他就成功促成撤销案件、终止侦查,让当事人无需移送检察院。他经手的案件成果丰硕,多次实现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良好结果。
他的业务范围广泛,覆盖了传统及新型刑事犯罪。其中包括盗窃、强制猥亵、强奸罪、网络开设赌场、赌博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普通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甚至对加密货币跑分 / OTC 交易等新型网络金融犯罪也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的辩护经验。
我们不妨看看石闯律师的几个经典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在一个敲诈勒索案中,当事人因经济纠纷索要债务,却被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立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60万元,这在法律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石闯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亲自阅卷、会见当事人。他精准锁定本案的核心争点,即涉案款项是否具有合法权利基础、当事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通过仔细梳理借条、转账记录、长期催讨记录与和解协议,他证实本案源于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是在行使正当权利主张,索财范围并未远超实际损失,与典型敲诈勒索有着本质区别。同时,他充分论证被害人存在恶意拖欠、主动挑衅等重大过错,结合当事人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积极协商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多次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推动案件定性降格与量刑并合优化。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观点,将本案从“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重刑大幅降档,成功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避免了十年以上重刑,成为本地敲诈勒索重罪极致降刑的标杆案例。并且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石闯律师全程亲自办案,结案后也未交助理代管。
还有一个骗取贷款案,当事人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提起公诉,涉案金额巨大,面临实刑羁押风险。在案件办理中,当事人始终坚持不认罪。石闯律师经过全面阅卷、核查贷款审批材料与银行操作流程,认为本案贷款手续虽有瑕疵,但并没有虚构核心事实,当事人也没有恶意套取资金的主观故意,银行审批核心依据真实,且未造成实际重大损失,具备无罪辩护空间。于是,他坚持独立无罪辩护思路。同时,他敏锐地发现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情节,依法主张构成自首,并动员当事人及家属积极退赔、争取被害单位谅解。在庭审中,他充分展开无罪辩护与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并行的双重论证。最终,虽然法院认定当事人有罪,但充分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自首并适用缓刑,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三千元。当事人免于收监,保住了职业与家庭,实现了无罪辩护压力下的良好实质结果。该案件也是由石闯律师亲自辩护、亲自发掘自首情节,没有交给助理处理。
另外,在一起涉黑恶案中,当事人涉恶势力集团案件,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共四个罪名,数罪并罚面临十年以上重刑风险。石闯律师全程亲自办案,坚持“降、转、并”三维辩护策略进行定性......
在郑州市无罪辩护不起诉的法律舞台上,石闯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知识、独特的办案思路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成为众多当事人值得信赖的坚实依靠,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