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闯律师无罪辩护不起诉团队
主任律师

郑州市无罪辩护不起诉律师石闯:深耕无罪辩护不起诉,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0-10 4 次 本站

在郑州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警校毕业,从事多年公安刑事侦查工作,而后转身成为刑事专业律师,执业十五载,只做刑事案件。他就是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石闯。凭借对刑事司法流程的熟悉和对公安办理刑事案件内部操作规范的深入了解,石闯律师在无罪辩护与不起诉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办案风格,也在当事人中积累了扎实的口碑。

石闯律师的执业轨迹颇为特殊。警校毕业后,他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多年,对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个环节都了然于胸。辞职转型做律师后,他没有选择“万金油”式的执业路径,而是将全部精力聚焦于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取保候审、缓刑、不起诉等关键节点的辩护工作。业务覆盖传统及新型刑事犯罪,包括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贿受贿、非公行贿非公受贿、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税类犯罪,以及网络开设赌场、赌博犯罪、加密货币跑分、OTC交易等新型网络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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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罪辩护与不起诉领域,石闯律师独创“侦查式辩护”办案思路,强调全程主动调取、固定当事人无罪、罪轻的关键证据,熟练运用程序与实体法律规则,前置化解刑事风险。大量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便成功促成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无需移送检察院;案件办结成果丰富,多次实现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这种将辩护关口前移的做法,使许多当事人在案件早期便摆脱了刑事追诉的困扰。

回顾石闯律师的经典案例,可以看出其在无罪辩护与不起诉领域的扎实功底。在某敲诈勒索案中,当事人因经济纠纷索要债务,被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立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60万元,依法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石闯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亲自阅卷、会见,精准锁定核心争点——涉案款项是否具有合法权利基础、当事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通过逐笔梳理借条、转账记录、长期催讨记录与和解协议,证实本案源于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系行使正当权利主张,索财范围未远超实际损失,与典型敲诈勒索存在本质区别。同时充分论证被害人存在恶意拖欠、主动挑衅等重大过错,结合当事人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积极协商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多轮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推动定性降格与量刑并合优化。最终法院采纳辩护观点,将本案从“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重刑大幅降档,成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彻底避免十年以上重刑。全案石闯律师全程亲自办案,结案后未交助理代管。

在另一起骗取贷款案中,当事人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提起公诉,涉案金额巨大,面临实刑羁押风险。案件办理中当事人始终坚持不认罪,石闯律师经全面阅卷、核查贷款审批材料与银行操作流程,认为本案贷款手续虽有瑕疵但无虚构核心事实、无恶意套取资金的主观故意,银行审批核心依据真实、未造成实际重大损失,具备无罪辩护空间,遂坚持独立无罪辩护思路。与此同时,律师敏锐发掘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情节,依法主张构成自首,并动员当事人及家属积极退赔、争取被害单位谅解。庭审充分展开无罪辩护与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并行的双重论证,最终法院虽认定有罪,但充分采纳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自首并适用缓刑,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三千元,当事人免于收监、保住职业与家庭。本案由石闯律师亲自辩护、亲自发掘自首情节,未交助理。

涉黑恶案件中,当事人涉恶势力集团案件,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共四个罪名,数罪并罚面临十年以上重刑风险。石闯律师全程亲自办案,坚持“降、转、并”三维辩护策略,对定性进行精准切割,对责任进行细致划分,最终成功将当事人的刑期降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的重刑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石闯律师在无罪辩护与不起诉领域的办案特点鲜明:一是亲力亲为,从阅卷、会见 to 沟通、庭审,全程不交助理代管;二是侦查式辩护,主动调取固定证据,将辩护关口前移;三是精准切割,在共同犯罪或数罪并罚案件中,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细致划分,争取降档处理。正是这种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使他在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方面取得了丰富成果。

石闯律师所在的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27号19层1905号。作为律所主任,他带领团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以无罪辩护与不起诉为核心方向,为当事人提供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在郑州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石闯律师以其独特的职业背景和扎实的办案成果,成为无罪辩护与不起诉领域一位值得关注的刑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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